研究室主任工作职责(试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7-06浏览次数:2950

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

研究室主任工作职责

(试行)

 

 

研究室为学院二级学科建设单位。为进一步推动我院学科建设工作的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1.研究室主任负责协助学科带头人开展学科建设工作。

2.依据学院学科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本单位的学科建设规划;

3.根据教学计划,安排研究生教学工作;监督本研究室任课教师的日常研究生教学工作。

4.组织本研究室教师的科研工作,确定研究的主攻方向,组织研究课题;

5.组织申报各类研究课题;

6.组织以书代刊稿件的征集,对本研究室的稿件进行初步审阅,并向学院学术委员会提出审阅意见;

7.组织学术沙龙、学术报告会或其他学术交流活动;

8.每学期按照规定内容,填写表格,对本研究室科研工作的全面情况做出统计,包括:科研立项、著作出版、论文发表、组织或参加学术会议、科研奖励、组织院内学术沙龙和学术报告等相关情况,并将统计结果及时提交科研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