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党员: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百年征程波澜壮阔,百年初心历久弥坚。为了献礼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进一步提高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质量,推进党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学院党委研究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见附件,以下简称《方案》)。请各党支部、党员认真学习并落实《方案》中的“三位一体”学习模式,以实际行动在全院营造崇尚学习、热爱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献礼百年华诞!
一、培训时间
本期学习时间为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
二、培训对象
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学生党员
三、培训要求
学时要求:请各党支部、党员贯彻落实“党员自主学习”环节,积极组织“支部集体学习”环节,踊跃参加“党校集中领学”环节,严格落实每位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学习培训时长不少于32学时(每学时45分钟,共计24小时)的最低要求。
纪律要求:学院党校将按照《方案》规定,协同各党支部严格规范培训流程、严肃考核培训成果、严谨认定学习时长,培训期结束如有党员未完成相应学时要求,则民主评议不能被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取消当年的各项评奖评优资格。
四、培训内容
个人主动自学:可结合党校下发的阅读清单以及学习强国、人民日报等学习平台开展个人主动自学,在每年12月向党校上交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心得感悟。
支部组织促学:各支部继续依托主题党日活动定期组织支部成员集中学习,开展包括但不限于“读书交流会”“主题党课”“志愿服务”等活动,活动结束后请支部委员会根据成员的实际情况进行学时认定,并于每年6月、12月汇总成员学时情况并上报党校存档。
党校集中领学:每位党员可根据学时要求选择性报名参加党校定期举办的“观影坊”“读书交流会”“优秀党员面对面”等活动,活动结束后由党校工作人员根据参与情况认定具体学时,并及时汇总存档。其中,活动频次、考核方式、学时设定等情况请自行查阅附件一,自觉遵守培训纪律,落实培训要求。
五、补充说明
党校将于每年6月底、12月底公布全体党员学时情况,请各党员适时查阅记录,完成学时。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校
2021年3月26日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校关于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