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选聘学生担任“四同助教”的通知

发布者:王利娟发布时间:2021-02-26浏览次数:944

为贯彻学校《推动新时代思想政治理论课高质量发展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师生四同育人模式,扎实推进思政课教学改革创新,健全助教体系,有效提升师生同学同研同行同讲教研质量,加强思政课后备师资专项计划培养。经学院研究决定,拟面向院内聘任研究生担任“四同助教”。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承担“四同”教学改革任务的教师可以结合教改任务,以集体或个人名义,向学院提出聘用“四同助教”。

(二)“四同助教”岗位面向我院非在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以后备师资计划研究生为主),修读过拟任助教的课程,并获得主讲教师推荐。

(三)拟承担“四同助教”研究生专业应与拟承担助教的课程相近(参加过宣讲、发表过相关论文或参与过相关课题优先),思想积极向上,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组织、沟通和协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二、“四同助教”主要职责

“四同助教”的具体工作内容由设岗老师确定,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8个小时,工作内容为协助设岗教师开展面向选课学生的“四同”教改探索,主要有以下几项:

1.根据设岗教师的要求随堂听课,协助教师开展辅导答疑、组织课堂讨论、进行课堂演示等;

2.配合设岗老师组织学生进行分组研讨或指导分组课程作业,就课程内容难点、重点组织学生讨论、集体自习、集中答疑;

3.协同教师组织学生的实践教学环节,举行读书沙龙、小型辩论赛等多形式的参与式学习;

4.教学信息收集,协助设岗老师进行课堂观察、课堂设计、教学效果问卷调查等;

5.在设岗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四同”教改项目的设计方案等文字材料撰写。

三、助教选聘程序

(一)本学院教师主讲的课程(含本科和研究生的思政课、思政类通识选修课、专业课等),教师均可以个人或集体的名义提交“四同”助教岗位申请(填写附件1),学院办公室根据教师的申请编制《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同助教”岗位汇总表》(附件2),并与学校发布的助教安排进行统筹,学校安排的助教和学院“四同助教”原则上不可兼任。

(二)学院办公室发布《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同助教”岗位汇总表》(附件2)。

(三)申请人应对照《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同助教”岗位汇总表》中助教岗位职责等具体要求,结合自身情况报名。填写《“四同助教”学生申请岗位报名表》(附件4),报名时需填写清楚岗位对应的编号。

(四)助教报名工作结束后,教师根据岗位要求、报名情况组织助教选拔,确定最终选聘结果,并及时公示于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主页。

四、助教评价

(一)助教聘任以学期为一个单位。一个聘期结束后,由申请教师根据助教工作情况给出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并填写《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同助教”工作评价表》(附件3)。学院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四同助教”颁发荣誉证书,作为学生评奖评优的重要参考之一。

(二)学院对考核合格的“四同助教”按聘期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三)助教聘期结束,学院对申请设置“四同助教”岗位的教师所承担的“四同”教改成果进行督察。督察合格的教师或教师集体,方可进行下一聘期的“四同助教”岗位申请。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226


   请有意聘任“四同助教”的老师,于202132日(周二)之前,将填写好的附件1发送到王利娟邮箱:wlj8754@126.com。

马克思主义学院选聘学生担任“四同助教”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