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国情调研管理暂行办法
为全面落实《南开大学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学院教学研究人员开展好国情调研,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特制定本管理暂行办法。
一、国情调研的目的
国情调研是促进课堂教学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提高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重要途径,对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了解国情、开阔视野,提升教学水平,促进团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国情调研的实施方式
考虑到全院一起大规模开展国情考察实施难度大,管理困难,国情调研考察活动一般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实施。每年组织一次,每次至少五人参加方可实施。
三、组织程序
1.教研室开展国情调研,是一项教学工作,应事先拟定考察计划,明确预期目标,向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书记、院长审批后进行。
2.经费支持额度上限为5000元/人,报销项目为往返目的地车、船、机票,住宿费、交通和餐费补贴,交通费、住宿费要符合学校规定的地区标准。经费实报实销,不留存。
3. 教研室开展国情调研,应有学院指定的负责人带队、行政人员参加。一是为教师服务,二是增进学院党政工作者和教师的相互交流。
4.对于因个人原因或公务原因无法参加教研室国情调研的,教研室不再另行组织国情调研,学院也不再以其他方式给予国情调研的经费支持。
5.国情调研结束后,教研室主任要及时提交新闻稿、考察报告,进行存档。
四、考察活动纪律
1.考察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照学院批准的考察路线开展,不得擅自变更路线。
2.考察地点要符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目的,严禁以国情调研为名,到景区景点公款旅游。
3.不得携带家属、无关人员随团进行国情调研。
五、其他
1.本暂行办法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2.本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