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视域中的道德与法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课堂”集体备课会

发布者:陈永刚发布时间:2019-12-08浏览次数:342

为深入贯彻学习《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时推进党和国家最新路线方针政策及理论创新成果融入思政课教学。2019年12月6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视域中的道德与法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课堂”集体备课会在南开大学举办。本次集体备课会由天津市高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联盟、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联合主办。会议邀请了天津财经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刘秀华教授、天津商业大学宣传部部长于俊如教授做主题报告,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全体教师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部分研究生出席。

会上,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付洪教授致开幕词。付洪教授代表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师生欢迎兄弟院校老师们的到来,她指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要不断吸收党和国家的最新路线方针政策及理论创新成果,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要注重把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背后的历史渊源、实践基础、学理支撑讲清楚、讲明白,要加强研讨、交流,共同为新时代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贡献力量。

天津财经大学刘秀华教授以“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作为思考背景,她指出我国目前发展形势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境和挑战,这些挑战带来意识形态淡漠化、边缘化、碎片化、空心化的后果,意识形态工作显得尤为必要;中国共产党人一直将马克思主义作为意识形态的指导思想,这既是理论逻辑的必然,也是中国近代历史发展、社会主义实践逻辑和中国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逻辑的必然;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是具体现实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要紧紧围绕这一根本制度来推进,以帮助大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更好担负起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使命。 

天津商业大学于俊如教授指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第一次集中概括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十三个方面的显著优势,强调“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法律是最重要的制度形式,也是制度的最高形式。“基础”课教师要把会议精神融入思政课堂(《基础》课第六章),要努力做到“三个重点讲清楚”和“三个正确把握”。“三个重点讲清楚”就是要重点讲清楚“我国政治制度的显著优势”,重点讲清楚”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新概况”,重点讲清楚“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大部署和决策”;同时也要注意正确把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目标”,正确把握“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正确把握“如何学习借鉴优秀法治文明成果的问题”。

在大会研讨阶段,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平章起教授、宋成剑老师、吕杰老师、徐延庆老师、朱雪微老师、刘春雪老师、余一凡老师、陈文旭老师、张长虹老师、姚静老师分别围绕“如何促进《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与教材内容相结合”、“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关于宪法和社会主义行政体制建设的新提法”、“关于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地位问题”、“比较梳理2001年《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与2019年《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差异性”、“如何将全会精神讲清楚以提高学生认同感”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对于及时推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融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最后,教研室主任徐曼教授做会议总结,指出本次集体备课会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视域中的道德与法律”这个主题,大家结合各自的教学和科研,各抒己见,进行了充分的研讨,贡献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对十九届四中全会及时融入道德和法律课堂教学,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希望教师们能以此次备课会为动力,进一步全面、准确地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通过有高度、有深度、有温度的阐释,将全会精神更及时、更准确、更接地气地融入教学,更好地实现“立德树人”的教育目标。(徐曼 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