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退休教师的学术影响和教学示范作用,规范退休教师返聘工作的管理,结合我院教学科研情况特制定本暂行管理办法。
一、返聘条件
返聘教授岗位主要面向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学科教师公开选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哲学社会科学或思想政治工作的相关领域有较深造诣,在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和较高知名度。
2.学科建设急需的学科带头人,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教学和科研奖励。
3.科研业绩优秀,退休前五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CSSCI论文5篇以上。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丰富的教学工作经验,能够深入浅出地将深刻理论讲鲜活,能够积极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
5.年龄应在7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教学科研任务。
6.返聘的专家学者应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返聘程序
1.返聘手续每学期参加一次,每年提交申请时间分别截止到2月28日和8月31日,申请人填写返聘申请表,学院审核后报学校人事处审批。
2.经学校审核合格的教师,签订《退休人员劳务协议书》。
三、返聘期限
按照学校人事的相关时间节点要求,每次返聘期为一年内。
四、返聘任务
(一)教学任务:
1.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研究、改进教学方法并及时解决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2.根据学院需要,每年能够系统讲授一定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硕博思想政治理论课程。
3.根据学院教学安排每年酌情承担一定研究生专业课程教学任务。
(二)科研任务:
每个聘期内,返聘教师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CSSCI论文2篇及以上,或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篇。
(三)学科建设任务:
积极参与学科建设,组建科研团队,推动马克思主义学科科研管理的改革和发展。
五、考核办法
返聘教师的考核为每学年考核一次,考核时间于聘期内中间时间段进行,根据完成返聘任务情况进行考核。
六、返聘待遇
1.返聘期间,学院根据所承担的工作情况和人事处相关规定提供返聘教师退休前原聘岗位津贴。
2.岗位津贴从人事处批准之日起逐月发放,每月发放月津贴80%,经聘期考核通过,一次性发放津贴总额的20%。
七、本暂行管理办法由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八、本暂行管理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施行。
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