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成果认定的公示
根据人事处“关于各学科顶尖学术期刊目录调整和学术成果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严格按照程序对学术成果认定问题进行研究和征求意见。2017年5月24日,学院召开教授会议和学术委员会,对学术成果认定问题进行讨论,将经过会议审议确定的意见报送人事处,近期人事处对意见进行反馈,学院根据人事处的要求将学术成果认定问题反馈意见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反馈意见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17年12月7日—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反馈。联系电话:23507985,邮箱:jwcshj@nankai.edu.cn。
附: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成果认定问题反馈意见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7年12月7日
学术成果认定问题 反馈意见 问题1 并列第一作者及并列通讯作者的论文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如何计算篇数,如何使用?是否可以作为代表作使用? 不可以计算篇数,也不能作为代表作 问题2 按作者姓氏字母顺序进行作者排序的论文如何计算篇数,如何使用?是否可以作为代表作使用(例如数学学科、管理学科等)? 可以按照比例计算篇数,不能作为代表作 问题3 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核心学术刊物除了CSSCI来源期刊之外,是否认可其他期刊?如认可,认可的范围是什么?在国际期刊上发表的文章(顶尖学术期刊目录收录的除外)如何认定? 以CSSCI来源刊为标准,不认可其他期刊 问题4 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对申请人在国内期刊上以通讯作者发表的文章如何认定?能否用来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 不能用来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