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3-23浏览次数:1960

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实施办法

 

2009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将严格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南开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意见》精神,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遵循复试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的要求,选拔有培养前途、有研究潜能、有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的健全人格的考生。为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特制定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意见。

一、复试基本要求

1、复试考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我校及学院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复试全面考察,综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强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将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3、按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安排复试。

4、复试权重除军事思想专业为40%外,其他专业均为30%

5、实行差额复试。

6、拟录取的考生除推荐免试生外均须参加复试,没有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复试组织

学院成立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录取工作,院长任组长,院党委书记、主管副院长任副组长。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原则、复试组织管理规定,对学院的复试过程和录取结果负有解释权和处理权。

各复试小组由5名副教授职称以上的教师组成。

三、复试内容

(一)思想品德;

作为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学院,对思想道德素质的考核为重要的考核内容之一。

根据学科、专业要求确定复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

主要设定以下参考指标:

1、本科学习情况(含本科学习成绩、获奖情况)
2
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报考专业的了解程度
3
综合知识应用能力
4
外语能力(听力、口语)
5
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

四、复试方式

复试要求笔试和面试形式相结合。笔试为一门专业课,面试为综合素质面试,面试包括外语口语、听力测试。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30分,面试成绩70分。

五、复试程序

(一)复试报到

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应届生持学生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已经取得学位证书的还要求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类别是定向、委培的考生还需携带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证明(要求有人事部门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到学院报到,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应届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往届生的毕业证复印件、已经取得学位证考生的学位证复印件留存在院里备查。

(二)资格审查

1.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查验本科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入学时验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2.审查报考信息表(由研究生院统一下发给各院系,考生无需携带)、考生的身份证。

(三)复试

1.复试将在学校统一规定时间进行。

2.笔试时间1.53小时。

3.面试采取抽签提问形式。

复试小组成员当场计算出面试成绩并给出评语。

4、外语的复试,纳入本学院面试中进行。

5.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

6.复试小组填写《南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详细记录复试情况,复试小组成员写出评语并签字,根据复试结果院长签署录取意见。复试材料(包括复试记录表、笔试和面试试卷等材料)保存在学院备案。

7、对复试不合格(成绩〈60)的考生,复试记录详尽,结论明确,过程清楚。

六、关于调剂

    本院一级学科下可以进行调剂

七、复试时间

200941(周三)上午830分到范孙楼218报到交费并作资格审查,

下午230分到范孙楼430室进行笔试科目考试。

200942(周四)上午800分到范孙楼进行面试。

 

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09年3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