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池田大作”研究会章程(试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03-07浏览次数:2566

周恩来池田大作研究会章程(试行)

[社团名称]周恩来·池田大作研究会

[社团简称]周池会

[社团类型]理论类

[社团宗旨] 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通过共同学习研究周恩来、池田大作的思想和实践,开阔人生视野,提高创新能力,以敬业乐群的态度,创造有价值的人生。

第一章  性质与任务

第一条  性质:本会是以研究周恩来、池田大作思想、实践为主的学生学术研究团体,经南开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批,挂靠于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

第二条  本会致力于学习研究周恩来、池田大作的思想与实践,特别是二者关于中日友好的思想与实践,为推动中日友好、世界和平做出贡献。

第三条  本会日常活动以读书沙龙为主,定期举办学术研讨会,共享研究资料,交流研究心得,以培养会员的学术研究能力,指导、帮助会员更好地进行相关学术研究。

第四条  组织或参与国内与国际的相关学术交流会,加强与国内外相关大学、学术研究机构和民间团体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第三章  会员

第五条  凡承认本会章程的南开大学在校学生,向本会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秘书处批准,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权利:

(一)行使选举、被选举和表决的权利

(二)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并进行监督

(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优先获得本会提供的有关资料、书刊、信息

(四)推荐新会员加入

(五)退会的自由

第七条  会员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积极参加本会各项活动,完成本会委托的任务

(三)向本会提供相关研究资料、科研成果及其他有关信息

第八条  对违反本会章程的会员,经秘书处批准,可停止或取消其会籍。

第四章  组织

第九条  本会设立秘书处,秘书长由指导教师担任,本会各项活动在秘书处指导下进行。

第十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二)制订和修改本会章程

(三)选举和罢免理事

(四)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半数以上与会代表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二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主要设有正副会长、学术部和宣传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正副会长及各部部长在秘书处指导下协同组织本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章  财务

第十三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捐赠

(二)南开大学等有关部门资助

(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四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

第十五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会章程的制定权和修改权属于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五条  本会的终止由会员代表大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决定。决定通过后,由会长向南开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提出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的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