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 年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项通知

发布者:王雪杨发布时间:2022-05-30浏览次数:832

根据《关于2019 年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完成后需要进行项目验收,并将研究经费拨至项目承担人。请各项目负责人提交《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项报告书》和成果材料,学院将组织专家并成立“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评审委员会,对研究项目进行验收,并在结项报告中填写评审意见。具体要求如下:

1.《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项报告书》是项目完成情况和评价的重要依据。结项报告书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逐条认真填写。表达要明确、严谨。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

2.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项报告书》的内容应与《南开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的有关内容一致。

3.“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应与学院发布的《2019年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名单》一致。

4. 项目结项需提交《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项报告书》及成果材料。成果材料是指完成《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的预期成果,并提交佐证材料。成果为在期刊上发表的论文的,立项人以独立作者、第一作者导师为一作下的第二作者发表CC刊扩展论文一篇即可结项;立项人以独立作者、第一作者导师为一作下的第二作者发表普刊论文2篇及以上亦可结项。在期刊上发表论文,已确定发表但尚未刊出的,须提交出版单位确认公函(内容包括发表日期或卷、期)及论文清样(或论文文本),提交学院进行认定。项目承担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或“天津市高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联盟”,未标注的不能作为结项评价材料。

5. 项目经费的报销

项目完成结项工作后可报销项目经费,项目经费的报销按照南开大学财务处的规定办理。

报销流程:在完成结项工作后,领取项目经费卡,凭经费卡至学院304办公室进行财务报销。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会议/差旅/交通/培训费,业务费,校外人员劳务费(不允许支付校内人员劳务费),项目经费的使用和报销应按照学校及财务处的相关规定执行。

6. 结项材料提交及评审要求:

1)结项评审由结项陈述、提问答辩两个环节组成。请各项目组负责人提前准备结项陈述(5分钟,请严格把控时间)及ppt,同时准备纸质版立项申报书、结项报告书各一份

2)电子版结项报告书pdfword版、电子版立项申报书pdfword版、结项成果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及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

以上材料,电子版提交至2120172075@mail.nankai.edu.cn材料提交截止时间:61日上午9点。结项评审的具体安排后续通知。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项报告书.doc


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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