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办法根据《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指导意见》(2020年9月)制定。本办法仅针对普通考生及报考高校思政教师后备人才专项计划考生,报考在职攻读高校思政课教师专项计划及高校思政工作骨干专项计划的考生请关注后续公布的高校思政课教师专项计划及高校思政工作骨干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具体考核办法及方式以招生简章为准)。
一、选拔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专家组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的原则;坚持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的原则。
培养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组织形式及职责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刘凤义
成员: 付洪、孙寿涛、武东生、寇清杰、杨永志、余一凡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的“申请考核制”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并通过学院网站发布;监督落实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处理申诉,并对选拔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三、实施范围及考核要求
马克思主义学院符合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博导,均参加“申请考核制”方式选拔学生。
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健康状况、考生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外语水平等方面,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四、申请资格
1、符合《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的普通招考博士生报考条件;且有已公开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
2、外语水平要求:
(1)报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须符合以下任一项:
A、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或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成绩为优秀(四级成绩550分及以上);
B、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
C、IELTS(A类学术类)成绩6分及以上;
D、GRE成绩310分及以上,GMAT成绩在640以上;
E、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考试合格;
(2)报考外语语种为小语种的考生,须符合以下任一项:
A、日语要求日本语能力测试N1合格或日语专业四级合格;
B、俄语要求俄语专业四级合格;
C、法语要求法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或法语DEFL/DALF考试达到C1级;
D、德语要求德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或德福考试成绩19~20分,或TELC以及歌德德语水平测试达到C1级;
3、学习方式要求:我院各专业只招收非定向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且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一并转入我院(教育部各类专项计划、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特殊类型考生依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考生须提供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照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并由军级以上单位开具允许考生全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的证明。
五、选拔程序及考核方式:
1、网上报名: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考生需要按时通过网上支付形式交纳报名费,网上报名以获得系统分配的报名号、并成功交纳报名费为报名成功的标志,报名费支付后一律不予退还,网报时间截止前未成功交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信息无效。
2、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须向我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1)-(9)顺序排列,用燕尾夹装成一册(请勿使用订书机装订或胶装)】:
(1)《南开大学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
(2)《报考南开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表上须粘贴近期个人2寸证件照片);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如果没有本科学习阶段可不提供本科学习成绩单);
(4)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5)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6)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无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的可不提供),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7)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GRE等);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应届生及无硕士学位论文的可不提供);
(9)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考生提交的材料均应真实可靠,如系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相关表格下载地址:http://yzb.nankai.edu.cn/xsbd/list.htm
3、学院审核及考核方式
(1)资格初审
学院对考生材料是否齐全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查验应届生的研究生证、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的硕士学位证书,以及境外获得学位者提供的“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书,查验考生提供的外语水平证书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检查合格者,提交“材料审核小组”评估。
(2)材料审核:
学院针对不同学科成立“材料审核小组”,由“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估,根据考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或摘要、发表文章、取得的科研成果以及获奖等方面,给出百分制审核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能入围综合考核)。根据材料审核成绩和招生计划,择优确定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于2021年4月30日前在我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3)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复核,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不能参加考核。
(2)学院成立包括考生申请导师在内的“综合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组”一般由不少于5名相关领域教授或博导组成。
(3)综合考核的具体形式及考核方式,将于后续公布。
(4)综合考核成绩、拟录取名单审核及公示:综合考核成绩由学院对外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根据学院招生计划、材料审核及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由学院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申请考核制时间安排
我院每个招生年度安排一次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时间安排在春季学期4-5月,时间计划如下: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1日-4月20日;
2、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2021年4月20日;
此批次考生须于2021年4月20日之前将申请材料寄达我院(以实际收到日期为准)。为保证材料安全准确送达,建议选用顺丰或EMS快递方式邮寄。报名提交材料不予退回,如未按期提交材料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邮寄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同砚路38号-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7室,王老师收,联系电话:022-85358520。
3、材料审核结果发布时间:2021年4月30日前;
4、综合考核时间:2021年5月8日-16日。
以上时间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七、调档及录取
录取的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档案及工资关系均须调入我校,档案及工资关系审核合格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如无法调入档案和工资关系,将取消录取资格。教育部各类专项计划、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特殊类型考生依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报到注册
凡被我院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报到注册,且必须携带硕士学位证书(在国外获得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位认证证书,直博生需携带本科毕业证书,硕博连读生需携带本人研究生证)、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供学校审查。
在新生报到注册时,学院会对学生的入学资格再次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九、申诉
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首先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调查、处理。仍有异议的,可进一步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并由研究生院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十、其他
1、上述条款如有冲突,均以教育部发布的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之规定为准。
2、报考有关事宜请登陆南开大学研招网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官网查询,并随时留意网站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南开大学研招网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官网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特别说明:我院所有关于“申请考核制”博士的报考、考核及录取等信息均在马克思主义学院官网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不再另行通知。
3、招生相关信息请关注以下网页:
南开大学研招网网址:http://yzb.nankai.edu.cn/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
马克思主义学院网址:http://cz.nankai.edu.cn/
4、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对本实施细具有最终解释权。
5、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2-85358520
其他事宜严格按照南开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执行。
以上内容如有变化请以最新通知为准。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