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高水平科研成果资助计划

发布者:王迪发布时间:2020-06-04浏览次数:2709

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高水平科研成果资助计划

2016年修订)

 

为进一步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落实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计划,鼓励和支持教师树立精品意识、多出标志性成果,推动学院科研工作和学科建设再上新台阶,特制定和实施《马克思主义学院高水平科研成果资助计划》。

一、总则

1.马克思主义学院每年对本院教师发表和出版的高水平论文、著作及获奖的优秀成果进行资助;

2.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评审专著和论文质量,并确定是否予以资助。

二、发表成果的资助

(一)学术论文

1.在《中国社会科学》(包括《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发表论文,每篇资助20000元;

2.在国内权威刊物《马克思主义研究》、《政治学研究》、《历史研究》、《社会学研究》、《哲学研究》、《经济研究》、《教育研究》、《新华文摘》(全文转载)上发表的论文,每篇资助10000元;

3.在《思想理论教育导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资助6000元;

4.在马克思主义学院所属8个二级学科顶级期刊发表的论文,每篇资助4000元;

5.在CSSCI入选期刊发表的论文,每篇资助3000元;

6.在CSSCI扩展板入选期刊发表的论文,每篇资助1500元;

7.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提交的高水平论文,并被收入到会议论文集正式出版后,资助4000元。

(二)学术著作

1.具有原创性的学术专著,经学术委员会认定,每部资助20000元;

2.学科范围的专业课教材每部资助20000元,如纳入教育部组编面向21世纪教材另行资助;

3.已经获得学院出版基金资助的专著,由出版社按照标准给付稿费。

三、获奖成果的资助

(一)教育部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1.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的资助20000元;

2.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的资助16000元;;

3.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的资助12000元;;

(二)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1.获得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的资助16000元;

2.获得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的资助12000元;

3.获得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的资助8000元;

四、附则                

1.如上资助,仅限于马克思主义学院所属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等二级学科,以及政治学一级学科下的中共党史、科学社会主义二级学科,以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建设)的学术成果,且第一作者为学院在岗教职工;

2.学术著作仅资助具有原创性的学术专著,论文集、资料集等不在资助范围内;

3.因资助经费来源于马克思主义学院和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故作者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时务必要注明单位为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

4.如上成果资助,以科研经费的形式拨付,教师按财务规定报账;

5.学院每年1月统计上一年度发表及获奖的成果,教师需按时提交各类成果原件,逾期不再纳入统计和资助,同时,对拟资助的成果在学院网站公示5天,3月进行资助;

6.本资助计划自201611日起执行。